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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|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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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安全衛生證照學院
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
營造業專業回訓課程
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
針對從事營造業之業務主管進行定期回流訓練, 課程內容著重於營造業相關法規、常見職災發生原因及預防方法, 強化正確的勞工安全法規與知識,降低職災的發生。
完整 6 小時在職教育訓練
訓練對象
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
訓練時數
完整 6 小時
回訓證明
完整上滿 6 小時方能取得
課程介紹
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在職教育訓練
「營造業」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在職教育訓練, 針對從事營造業之業務主管進行定期回流訓練, 課程內容著重在新法規的說明、常見職災發生原因及預防方法進行研討, 宣導正確的勞工安全法規與知識,降低職災的發生。
課程大綱
完整 6 小時課程內容
01
營造業相關法規概述
課程時數:3 小時
02
職災案例研討及預防方法
課程時數:3 小時
參訓資格
報名前請確認所持證書是否符合資格
持有 98 年 1 月 8 日之前所核發之 「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」者。
持有 98 年 1 月 8 日之前所核發之 「甲乙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」者。
持有「營造業」甲乙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者。
上述之證書,其受訓期間若為 98/01/08 之後者,
僅能上「一般業之勞安回訓課程」。
報名資格審核
請於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書影本
📄 報名時請回傳證書影本
報名此課程者,需於報名時將所持之證書影本傳真回來本中心, 以利判別是否符合上課資格。 若未回傳證書影本以致資格不符者請自負其責, 不便之處尚請見諒。
※ 非營造業業務主管證書,
須檢附 98/1/8 之前一年以上營造工作經歷證明。
課程注意事項
報名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規定
- 報名後需回傳營造業勞安證書。
- 非營造業業務主管證書,須檢附 98 年 1 月 8 日之前一年以上營造工作經歷證明。
- 本課程需完整上滿 6 小時方能取得回訓證明。
- 上述 6 小時之課程不可分期上課,例如:本期上 3 小時,下一期再補上 3 小時。
- 若有未盡事宜,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(將改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規)之規定辦理。